会计师事务所(Accounting Firms)是指依法独立承担注册天津会计师事务所的中介服务机构,是由有一定管帐专业水平、经查核获得证书的管帐师(如我国的注册会计师、美国的执业管帐师、英国的特许会计师、日本的公认会计师等)组成的、受当事人托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事务的组织。我国对从事证券相关事务的管帐师事务所和注册管帐师施行许可证管理准则。
一,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者。
自国有企业的年终财务决算悉数交由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在微观经济领域,会计师事务所的活动空间得以扩大,监督效果得到加强。三资企业、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的运营成果,必须经注册会计师核准后,才干在法律上生效,有关部门和投资人也才干据此对企业施行管理和作出决议计划;一切法人企业和非法人经济实体的资本金,必须经注册会计师验证核实后,工商部门才干批准其成立。
二,企业运营管理行为的点评
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独立审计,首要要对企业恪守准则状况进行符合性测试,并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准则进行点评。一方面对企业的内控准则是否恪守一贯性原则发表意见;另一方面判断企业的财务报告是否在一切严重方面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运营成果和资金变化状况。从而确定抽样审计的范围、样本数量和审计要点。天津会计师事务所在这个审计阶段,实质上是对企业根据内控准则所进行的运营活动和施行管理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点评裁定,从而使企业行为得到标准,并步入良性发展的路途。因此,在国际上也把注册会计师称作“经济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