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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的作用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作用
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单位签订的,用以记录和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天津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以及出具报告的

格式等事项的书面协议。

天津财务报表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任何审计业务,都应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目的是为了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责任义务,促使各方遵守约定事项并加强合作,保护签约各方的正当利益。审计业务约定书的作用有以下几点

(1)增进了解,加强合作。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过程,就是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之间相互了解的过程,体现在会计师事务所对委托目的,被审计单位基本概况等方面的了解,也体现在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审计责任等的了解,有利于加强双方的合作。

天津财务报表审计

(2)为检查业绩提供依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可作为被审计单位评价审计业务完成情况的依据,也可以用于会计师事务所检查被审计单位约定义务履行情况的依据。
(3)明确义务,划分责任。天津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以求尽可能减少各方对另一方的误解,减少审计业务中涉及处理事项的互相推诿现象。如果出现法律诉讼,审计业务约定书是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双方应负责任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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