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独资会计师事务所。独资会计师事务所是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历的独立开业,并负担无限义务。一般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一般合伙制天津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两位或两位以上注册会计师作为合伙人而构成的合资构造。
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是由注册会计师认购会计师事务所股分,并以其所认购股分对事务所负担有限义务,天津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数资产对其债权负担有限义务。扩大材料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营业的社会中介机构。事务所必需到场注册会计师协会,接收后者的指示、监视和治理。